|
一、宗旨:
为增加我公司的信誉程度,减少客户的后顾之忧,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。
二、标准:
根据化工部《GF/B70361-97》关于内胎质量胎的有关内容,凡正常使用的内胎因质量因素引起的早期损坏给予退换,质量原因具体现象如下:
1、胎身砂眼、漏气;
2、气门嘴脱落;
3、气门嘴漏气及拧不上气芯;
4、气门嘴根部翘边、漏气;
5、接头脱落漏气。
内胎在未使用时或使用过程中,因外界因素或问为造成的内胎损坏有下列任意一项不予处理,具体现象如下:
1、确定为质量胎,但因用户贮存不当,造成老化、龟裂、粘连、鼠咬的;
2、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硬伤和破损;
3、使用时间过长、胎痕过重、胎体不完整、补过的;
4、非一级品和一级品库存超过一年的;
5、涨胎、胎身横断面超出原尺寸2厘米的;
6、以低档胎冒充高档胎的、以外厂胎冒充本厂胎的。
三、程序:
客户和公司协商后,公司派专人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检胎,希望客户给予理解与支持,并出具返回清单及时冲帐。
四、敬告:
1、用户因贮存不当造成胎面不净的好胎不予处理;
2、客户私自返胎经公司质检后,不和乎标准的不予冲帐;
3、因使用方法不正确而使胎体损坏(包括气门嘴等)不予处理;
※此标准望经销商严格遵守,紧密配合,以防返胎时发生误会、争议。 |